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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群防盗抢,亮出绝活”有奖征集活动目前正在火热进行中,千余名读者拨打本报96860公众服务热线,为机动车防盗抢“支招”,其中有不少读者希望本报刊登更多的防范招数,以便从中受益。日前,本报记者在市公安刑侦局侵财犯罪侦查处涉车室采访,接触到许多车辆遭遇盗窃的车主。一起案件就是一个教训,值得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教训一:车停窗下并非万无一失
采访当日上午,前来办理有关失窃车“封档”、保险手续的车主不少,其中有三位车主称自己的车是在自家窗户下丢失的。河东区一位车主家住二楼,不仅能透过窗户看见自己的车,还能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可这辆车却“悄无声息”地丢了。
防范建议:刑侦专家介绍,对于放在住户窗户下的车辆,犯罪分子往往不先撬盗或发动车辆,以免惊动住户,而是将车向前推出十多米后再动手,所以失主没有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刑侦专家提醒车主加装防盗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出警报。
教训二:下车不拔钥匙自己有责
有一位车主的丢车经历让人哭笑不得。驾驶宝马325的女车主外出办事,下车时竟然因为匆忙而忘了拔下车钥匙。结果当这位女士办完事回来,爱车已经“不翼而飞”。
防范建议:刑侦专家称,一些机动车窃案的发生与车主的粗心大意有直接关系,所以要谨防小疏忽,避免大损失。
教训三:车内千万莫留贵重物品
来自塘沽区的一辆桑塔纳3000的车主在办理“封档”手续时说,车丢了倒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但一同丢了东西却让人闹心。原来,出事那天晚上,车主停车后径自上楼,手包留在了车上。于是,行车证、驾驶证、户口本、8张银行卡、一张130万元的欠条以及照相机等物品同时被盗。车物皆失后,车主为了补办各种证件、手续着实费了不少工夫。
防范建议:千万别拿汽车当“保险柜”,停放车后,贵重物品一定要带离,更不要留下现金在车里。即使是暂时停车,也不要掉以轻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报警系统 宝马 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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