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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于周一刊出市工商局曝光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之后,今天继续刊登两个典型案例,市工商局人士针对案例教您如何防止上当受骗。
案例之三:
“天津友谊数码商城”
网上诈骗案
2007年10月16日 ,安徽省临泉县的消费者梁某,从“天津友谊数码商城”网站看到一款价值2400元的佳能数码相机只售1200元。诱人的价格让梁某心动,但又心存疑虑,他又在网上进行一番调查。查出“天津友谊数码商城”坐落在南开区白堤路颐高数码广场一楼A358号,不仅有“工商营业执照”,而且还是“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诸如公安机关“ TCP备案”、“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消费者最喜爱的网站”等标识、证书应有尽有。疑问打消后,梁某便汇去1200元订购了一台相机。货款汇出不久,对方打来电话告知:“公司最近规定,只有购买两部以上才能邮递,需再汇1200元作为押金,等两部相机到货后,再以质量问题给你退一部。”
为早日拿到商品,梁某又鼓动身边好友购买了一部。在第二笔款汇出后,不但没等来相机,甚至对方连电话也不再接听。直到12月 5日 ,他俩又换了部电话与对方联系,当听到是梁某后,对方口气马上变得十分强硬:“别再打电话了,老子就是骗子,有本事你就告去。”至此,梁某才知道掉入陷阱,只得向工商机关求助。经查,“天津友谊数码商城”未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网上所登情况全是虚假信息。
工商提示:
为保证网络交易安全,请您在购物前注意以下几点(一)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克服冲动。多数人上当受骗都因贪图便宜,切勿被虚假广告所误导。(二)查询了解对方情况。现在行政部门均已政务公开,登录有关网站或打电话就可以查询相关信息。上述消费者如对其所登信息进行查询便不会被对方所蒙骗。(三)拒绝无理要求。当货款汇出后,对方如果以各种理由追加货款或追加商品的,要马上停止交易,以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四)坚持货到付款。这是网上消费最后一道防线,应尽可能把虚拟消费变成现实交易。货到后不仅要认真查验,并索要发票及商品“三包”凭证,否则拒绝付款。
案例之四:
光明家具材质
与标注不符案
消费者林某是本市某高校从事林业研究的学者,他于2006年 3月花费6.6万余元从金海马光明欧式家具店订购了一套实木家具。货到后发现其中的餐台、电视柜、书柜主材标注为泰国柚木,实际用的是密度板和多层板贴柚木皮。卧室的4件家具主材标注为北美樱桃木,实际用的是密度板和多层板贴樱桃木皮,而且贴皮也不是泰国柚木而是缅甸柚木。对此,林某要求光明家具公司退货并双倍赔偿。同年4 月14日经工商河东分局调解,双方商定将原家具退回并重新制作一套。2007年“ 3·15 ”期间,林某再次向12315中心投诉,诉光明家具公司未履行当初调解协议,新做家具仍存在材质不符情况,并一再讲道:“之所以投入巨资购买家具,主要是为了保证质量,但在两年一次又一次的送货和退货中,使自己全家长期生活在有害气味中,使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由于工商部门只能再帮助调解,消费者不再接受二次调解,准备通过司法途径来主张自身权利。
工商提示:
家具问题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难点。结合本案请您注意以下三点:(一)选购家具应把主材的材质、规格标准、质量要求、送货时间、售后维修、违约责任等情况都要谈清,并还要逐条落在合同上;(二)对价格昂贵的家具,若在质量问题上产生异议,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测;(三)慎重购买陈列样品。有人认为,样品家具陈列时间较长没有气味,如果质量不好商家也不敢陈列。但选购样品家具同样也会出现问题。因为,买的不如卖的精,样品虽然优惠,但商家往往会在送货时或在消费凭证上做手脚,当出了问题才发现,原来选购的样品已被“调包”,或因为买来“处理品”而不能享受“三包”。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餐台 层板 标识 付款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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