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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塘沽区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塘沽区民政部门实施5项政策,对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进行救助。
一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性补助。目前塘沽区有低保对象8592人,每人500元,共计429.6万元,特困救助对象134户,每户500元,共计6.7万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生活补贴为每人发放320元,农村低保对象1209人,五保对象116人,共用款42.4万元。
二是为城镇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发放过节费每人60元,共8913人,用款53.48万元。为城市孤老、孤儿、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过节费每人80元,共214人,用款1.7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过节费,每人50元,共1209人,用款6.05万元。
三是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二次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目前,塘沽区低保对象近9000人,每月二次救助金为27万元,每年增加216万元。同时实施农村低保二次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实物,共1147人,每年需68.82万元。
四是为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伤残军人、无工作及在乡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发放实物补助卡,共200人,每人每月50元实物卡,全年共需资金9万元。
五是提高“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塘沽区现有孤老、孤残、孤儿共计98人,农村五保人员116人,现享受的保障金标准“三无人员”每人每月436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450元。为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每月为每人增加保障金100元,每月需资金2.14万元,每年需资金2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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