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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本报曾报道的“侄女抢劫姑姑案”做出一审判决。“黑心侄女”孙英一审获刑14年。
被害人孙淑英系孙英的姑姑。案发之前,程强与孙英经预谋对孙淑英实施抢劫,并商定由孙英负责指认孙淑英家的具体位置和介绍家庭成员情况,然后再由程强实施入室抢劫。2007年9月11日14时许,二被告人共同到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大米、一桶食用油后,由程强冒充孙淑英之子的朋友,来到孙淑英家“送礼”。在骗得孙淑英的信任后,程强即闯入室内持刀威逼、殴打孙淑英,并用事先准备的胶带将孙淑英的嘴封住,之后又将孙淑英的手脚捆绑。程强使用暴力手段迫使孙淑英说出家中财物的位置,然后抢走现金1.1万余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2007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将二被告人分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强、孙英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应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记者经了解得知,被告人程强的刑期是15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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