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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傍晚7时许,李女士到环湖东路上的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饼干,当她付给收银员3元钱和两个5分硬币时,收银员拒收分币。李女士没办法,便换了一张5角钱给对方。“5分的硬币是在大超市购物时找的,怎么到小超市却不收呢?”李女士感到很奇怪。
为探明真相,记者来到该便利店,挑选了一袋甜面酱和一包纸巾,当记者掏出整钱和几枚分币在银台结账时,服务员却称,他们不收分币,请拿整钱结账。记者问为何不收分币,服务员解释说,便利店销售的商品定价没有“零头”,所以不收,如果顾客坚持也可以收。
读报提醒:根据《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币是我国法定的人民币辅币单位,商家在交易结算时不得拒用和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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