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吴宏 通讯员张翔 王琼):2008年春节期间,天津市消协共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电话9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3件。其中,及时解决49件,办结率达92.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万元。在这53件投诉中,涉及到购买商品问题的投诉38件,占71.6%(其中,百货类19件,家用电子电器类19件)。接受服务投诉的15件,占28.3%。投诉率与去年春节相比下降了10%。
百货类商品投诉服装、鞋类和食品比较突出
受理百货类投诉19件,其中,服装鞋帽、食品类投诉15件(服装鞋帽类9件,食品类6件),占百货类投诉的79%。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皮鞋、服装质量问题。春节期间有的消费者购买的新鞋只穿几天就出现开胶、掉色等质量问题。服装出现掉毛、脱色、破洞等现象。消费者张某在某专卖店买了一双红色女皮鞋,穿后才发现鞋内掉色严重,几双袜子均被染成红色;消费者王某春节前花200余元在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一条品牌西裤,穿上不到两天,就发现掉色,用湿手触摸裤子时,手竟然被染成黑色。食品变质问题。主要是食品在保质期内变质、以次充好、食品内有异物、生产日期弄虚作假、盒内食品与外包装标识不符等问题。消费者李某在某超市买了一盒“包装精美”的皮皮虾肉,回家打开后,闻见的竟然是恶臭味,显然是过了期的变质食品。
家用电器、手机类投诉仍居高不下
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19件,其中手机类投诉14件,占家用电器投诉的73.6%。消费者反映较突出的问题是“水货”手机售后服务无法保障。春节前消费者魏某在某手机交易市场花了比市场价低一半的钱,购买了一台未开具正式发票的“水货”手机,仅使用一天就出现“死机、断电、无信号”等严重质量问题,因没有正式发票,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因质量问题反复出现和售后服务不及时而引发的投诉增多。消费者王某在某大厦购买了一台手机,几天后,手机出现无信号的现象,经特约维修部门维修后,仍出现同样故障,又反复修了多次,至今仍未修好。
服务类投诉餐饮、销售较为集中
春节期间,受理服务类投诉13件,其中餐饮服务类投诉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61.5%。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个别商场、超市服务质量差,还有个别饭店不能保障菜品质量,菜品内有异物等问题。消费者张某在某饭店和家人过年聚餐时,竟然吃出了虫子,张某要求饭店退款,饭店非但不退,而且还态度蛮横。
尽管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情况仍时有发生,但投诉数量在逐年下降,这说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各行业的服务质量也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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