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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天后,是转机吗
许霆案被谁改变了吗?谁又在许霆案中发生着改变?网络民意与传统司法资源在这样一起案件中各自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又如何相互联合、相互影响?
今天,许霆案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整整108天前,2007年11月6日,同是此案,同在广州中院,被告人许霆随后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很多人看来,108天的首尾两次审判,对许霆案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轮回,更像是一次洗礼后的重生。108天的时间,来自各方的关注,许霆案中的各方都各自发生着改变。
作案和逃亡
许霆是在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左右发现取款机“秘密”的―――取款1000元,银行卡上只扣除1元。
许当时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保安,当年1月1日从山西临汾来广州打工的24岁年轻人;机器则是广州市商业银行设在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一处离行式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机的生产和运营商就在它身后的大院里,广州市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天之后,4月24日,许霆怀揣171次取出的17.5万元离开了广州,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逃亡。女友阿琴可能是许逃亡中联系最多的一个人,两人时不时会通个电话。按照阿琴的说法,许霆的逃亡路和很多逃亡的人一样并不平坦,又和很多逃亡的人不一样,“他坚持始终使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办了一张新银行卡,还去一个大企业应聘成功参加培训,他总是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社会隔离”。
许霆在被捕后称:17.5万元中的5万元被偷,10万元用来开网吧却打了水漂。
同样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广州市商业银行于当天上午发现了机器的错误,事发取款机当时已被取空。时任该行个人银行部经理的卢刚回忆,因为一开始想着把损失的钱追回来,所以先想找许霆了解情况,“耽误了一些时间”,直到案发后的第九天,他们才向广州冼村派出所报案。
央视《经济半小时》在节目《“惹不起”的取款机后续》中评论,银行案发50多个小时后才发现,显得滞后,应该反躬自省。
事后得知,ATM取款机出错是其运营商广电运通对系统升级时留下的漏洞。虽然该公司公关总监詹敏不愿透露详细信息,只表示“事情处理得很好”,但证据显示,事发后第六天―――4月27日(2006年),商业银行尚未报案,广电运通已经赔偿了银行损失的196004元。
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陕西被抓获。同年9月27日,广州市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许霆。11月20日,广州中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后的风暴
“我们当时觉得这个案件判得很不公平,正好有一个助理的朋友在报社工作,就把这个案子给了她,发了出来”,许霆的辩护律师说。
去年12月17日开始,传统媒体首先高调关注此事。首次披露判决结果的《男子趁ATM机出错提款171次后潜逃被判无期》一文被各大网站高高挂起,其中新浪网当天的评论就超过了1万条,截至昨日上午9时,此文的评论已经达到21518条。网易统计超过九成网民质疑案件“判得太重,其中不乏专业律师”。
12月21日前后,许霆吧出现,同样截至昨日上午9时,共有主题数1484个,帖子数10325篇。
12月25日,许霆辩护律师在新浪上开博,将案件最新进展一一披露。其直言“面对过于强大无处不在、缺少有效监督的公权力,律师借助或者配合媒体的力量为许霆争取最大的利益,争取使案件的一切处理过程都显现在阳光之下,何罪之有呢”?
历经“周老虎”和“厦门PX”项目后,网络民意于2007年年底第三次显示其强大力量,强势直入许霆案中。各方专家、学者、律师乃至一些司法系统内部人士通过网络渠道畅谈各自看法,几乎案件的每一次点滴进展都会事无巨细被一一展现,随后加以反复辩论。
此时,身处广州市天河看守所的许霆已无发言机会。所有对他的采访申请均被拒绝,他一度不知道案件已被推向何处。其父许彩亮开始频频露面,接受各路媒体采访,这名临汾四家湾煤矿的化验员自称初中毕业,未曾学法。去年12月18日第一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除了回顾儿子的人生路程,便只是不停念叨“娃儿还年轻,给他个活路”。
12月23日,北大、清华、华南理工的5名法学专家与几名律师一起,首次就许霆案展开专门商讨,与会专家基本倾向于该案“一审量刑过重”,并直指银行滥用公众权力。
12月29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梁桂全表示,“现在我们的金融系统还不完善,许霆案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暴露了金融机构的一些问题。”
而在媒体引发公众空前关注的同时,广州市商业银行与广电运通选择了沉默。商行办公室副经理江玲与广电运通公共关系总监詹敏12月19日唯一一次共同约见本报记者,可除了“事件本身已经处理得很好”的说法外,再无其他实质性内容。不过,江经理表示,媒体的报道引起了银行领导的重视,银行内部几乎每天都在看报道,开会讨论。詹更是直言,作为上市公司,案件报道会给公司带来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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