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滨海新区崛起契机
完善天津三个层面发展格局的思考
1.紧密围绕城市定位,调整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天津的城市定位要求天津经济具有较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因而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合理布局显得尤其重要。要按照城市定位的要求,结合海河综合开发和中心城区的特点及天津在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程中,通盘谋划全市产业布局,使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在按照自身定位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产业分工与布局,努力增强区域之间的互补性,减少同构化、同质化竞争。这就要求不同的区域在产业发展上发挥各自优势,各有侧重,产业互补,各具特色。
2.对中心城区及区县的发展进行更高层次和更具全局性的科学谋划。虽然各区县都制定了各自不同的战略与规划,而且也比较全面,但从全局来看,各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与有机联系还十分有限,甚至存在“相邻仅一路,规划不衔接”的问题。在滨海新区快速发展的今天,迫切需要对中心城区以全新的视角进行审视,从更高层次和全局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中心城区各行政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重点,以及区域间的联系、互补、协调。这种更具高度的规划,应综合考虑区域之间的产业关联、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的共享、文化旅游等产业链条的衔接与延伸,以及与滨海新区的产业分工与协调。
3.进一步向各区县放权,调动其发展经济的活力与积极性。天津各区县经济发展的潜力很大,而且在近年的发展进程中初步形成了各自特色。但在总体上则呈现中心城区平稳发展、城郊各区快速发展、市辖县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态势,特别是应有的发展潜力远未得到释放。因此,一是要通过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事项,调动各区县的积极性,激发其发展经济的活力,改变以往事无巨细、都要市有关部门层层报批的现状。要结合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让中心城区各区对于其管辖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要理顺市级管理的“条条”和区域发展的“块块”之间的关系,在诸如商业步行街和旅游观光景点的管理等问题上,应按照重心下移、分清权限、落实责任、充分调动积极性的原则,逐步转向“块块”为主,不断提高经营与管理水平。三是要在产业布局与项目的摆放上向中心城区倾斜,实现与滨海新区的错位、协调发展。四是要吸引国内外资金更多地投向中心城区的CBD、CRD建设,改造与提升旅游景点,同时借助地铁、轻轨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提高服务业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做出积极的贡献。
4.加快滨海新区发展步伐,尽早让滨海新区“增长极”发挥出更大的“扩展效应”。滨海新区要在继续成为吸引全球各类生产要素的“洼地”的同时,培育自己的扩展效应,形成滨海新区带动城区,并与中心城区良性互动的局面,使中心城区乃至全市更好地借势发展。从滨海新区的角度看,要更加积极地介入到中心城区的提升、改造之中,加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大型项目的建设步伐,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更多地采用都市工业产品为滨海新区产业提供配套,带动都市工业的发展;在招商引资、商业会展、出国考察等方面,与中心城区各行政区建立起较为紧密的联系,沟通信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从中心城区角度看,则要主动地在产业发展上注意与滨海新区的配套、衔接及错位发展,扬长避短,发挥好自身优势。
5.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并通过产业聚集程度的提高延长产业链条,增强区域间在产业发展上的互补性。近年来,天津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与天津经济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的业绩不相称,直接影响着天津经济的活跃程度、产业配套及产业链条的延伸,对天津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的确立及作用的发挥形成一定制约,同时更反映出天津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抓住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机遇,争取在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上取得突破,把天津建成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吸引力最大的地区。要降低准入门槛,清理并取消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一些有形或无形的障碍,即所谓“玻璃门”现象。要大力清理已经过时的规定和文件,特别要清理、修改那些妨碍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部门性管理文件;要开展亲商富商工程,注意在对企业征收税、费的同时,给予企业更多的帮助,建立上下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要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企业经营有利可图,对潜在投资者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文/阎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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