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党金生):日前,天津市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天津市2008年蓝天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三部分,即2008年本市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据了解,今年,本市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目标是保持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3%,奥运会期间全市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力争达到100%;完成国务院关于“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度削减任务;各区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0%以上。
《意见》指出,2008年本市实施蓝天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控制煤烟型污染;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积极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有效防治废气、恶臭污染工作。2008年,本市控制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为:外环线以内、滨海新区和毗邻北京地区的武清区、宝坻区、蓟县、北辰区(以下简称迎奥运重点控制区域)及其他区县建成区等区域,着力解决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及工业污染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重点时段为:1月1日至7月25日(以下简称奥运会前控制阶段)和7月25日至9月20日(以下简称奥运会期间控制阶段),两个重点控制时段内实施迎奥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是: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和强制减排措施,重点控制电力、冶金、石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
在控制煤烟型污染上,加快二氧化硫污染减排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2008年二氧化硫总量削减1%的年度目标。实施电厂烟气脱硫项目,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高效脱硫除尘双重治理,燃用低硫优质煤。严格新、扩、改建设项目管理,强化电力企业监管,发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作用,禁止燃用高硫煤。在奥运会期间,本市将实行强制减排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关停的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及迎奥运重点控制区域内10吨/时以上在用燃煤设施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采取压低负荷或停运措施。
在防治扬尘污染上,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及标准,有效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奥运会期间,迎奥运重点控制区域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全面停止土方施工,奥运场馆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全面停工。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清扫和水洗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全市存放散体物料的堆场,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建成区内的生活垃圾和渣土临时堆放点必须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和异味污染。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运输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
在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上,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新购置的汽车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Ⅲ”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车辆(除出租车、公交车以外的车辆,上牌标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规定为准),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上牌照。今年,本市要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使用量,加快加气站的建设,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年度(定期)检测线(站)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冒黑烟机动车的监管责任制,重点解决公交车冒黑烟问题。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对上路行驶经环保部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坚决采取责令限期修复的措施,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标准》予以强制报废;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和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要严把运营车辆准入关,加速淘汰、改造尾气不达标的运营车辆,建立严格的在用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制度,对冒黑烟的运营车禁止上路行驶,把群众举报的冒黑烟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公交集团要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制和车辆维护、保养和治理资金,明确保养、维修、运营岗位人员的具体责任,并根据群众举报和环保部门执法抽测的冒黑烟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污染严重的公交车尾气排放状况的执法抽测力度,对抽查不达标车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元罚款,同时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加快高排放老旧在用车辆的更新淘汰,奥运会前,本市将完成公交运营车辆更新3000辆、改造1000辆,更新出租车7000部,确保符合“国Ⅲ”标准的出租车辆达到1万部。同时,奥运会期间,本市将采取机动车分时段和单、双号行驶等措施,在奥运场馆周边1公里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进京车辆必须符合“国Ⅱ”标准,其尾气排放必须经由环保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达标,并由检测部门提供证明。
在油气污染治理上,要求5月1日前,迎奥运重点区域内的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和密闭管理工作,6月底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止营业、使用。
另外,《意见》还规定今年环境空气质量的保障措施。《意见》规定,要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以及年度二氧化硫削减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实行蓝天工程调度会议制度,并将迎奥运重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落实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扬尘污染控制执法责任制。强化蓝天工程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环保专项资金中优先安排电厂脱硫、工业锅炉高效脱硫,以及燃煤锅炉改燃并网项目,并制定脱硫设施运行补助政策。加强蓝天工程各项任务的宣传工作,实行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在媒体上每月公布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的排名,市重点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开展蓝天工程行政监督监察,市监察局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各委、局落实蓝天工程目标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完成蓝天工程目标任务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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