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圆明园真正价值
盲目复建是对历史和科学的背叛
谢辰生
我们谈圆明园的保护与复建,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我们争论中的圆明园到底指的是什么?是历史上的圆明园,还是现在的圆明园遗址公园?从这个问题出发,我认为,圆明园有两种价值,一是它历史上的价值,这个不消细说,保护文物的目的在于保护文物的价值,圆明园的价值如果说像当初乾隆时候的价值,那时候的辉煌已经成为过去,这些价值已被帝国主义破坏了。现在圆明园的价值是它作为废墟的价值,是被帝国主义侵略军烧毁的文物价值,这个是我们国耻的见证,这就是我们文物价值的所在,最重要是保护这个价值。
废墟是历史重要的组成部分,圆明园的国耻价值,它作为废墟的存在提醒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过去。我认为,对圆明园的任何重建都应该慎重,因为圆明园永远不可能再现辉煌,历史不可以篡改,那种以为复建圆明园就可以不忘记国耻的做法是违背科学精神的。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弄清楚圆明园遗存的具体情况,清理史料,勘测现场,真正做到对圆明园了如指掌。
这个无数能工巧匠用百年时间建设起来的圆明园,代表着中国的建筑、园林艺术的高峰,旧日的盛景我们已经无法想象,所谓复建完全是一纸空谈,“照虎画猫”尚且不能,何况“照虎画虎”?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遗址静静躺在那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圆明园的真实面貌。
我认为,浙江横店圆明新园的建设是一件荒唐、劳民伤财的事情。圆明园是中国的圆明园,是中国人的圆明园,它的署名权也好,冠名权也好,都是属于国家的。近日埃及政府宣称了一项法规,禁止以任何名义对埃及的国家文物进行复制,这是对国家文化遗产进行维护的积极姿态。由此我们想到,圆明园的利益是国家的,对它的任何目的的复制和复建,都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
我们应该记住,我们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在于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和智慧支持,如果其中掺杂某种物质的企图,我们的文化遗产就必定受到伤害。在我们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考古成就的基础上,我不反对《规划》中的复建,但有一个数字我们必须明确,1/10的规模是我们的复建底线,不是必须完成的复建规模。以保护文物为目的,在原址基础上的复建比例一定尽可能小,要遵循四个科学原则,即原来的结构、原来的材料、原来的工艺、原来的水平,缺一不可。急功近利的复建是对历史和科学的背叛。
不应是一片废墟
恢复圆明园昔日辉煌
王道成
我认为,保留国耻地原貌的意见,既不符合圆明园的实际,也不利于圆明园遗址的保护。在高度现代化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心,是绝不会让5200亩的废墟静静地躺在那里的。
1980年宋庆龄等1583人联名发出《保护整修及利用圆明园遗址倡议书》,提出保护、整修、利用的方针;1983年国务院批准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将圆明园建成遗址公园的决策。我认为,圆明园遗址公园,首先应该恢复山形、水系,在保护好西洋楼残迹的同时,重点恢复圆明园中国园林部分的一些富有特色的景区,再现这些景区当年的风采。因为,中国的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世界上享有崇高的声誉。建筑、山水、花木,是中国园林的三大要素。山形、水系,是园林的骨架,是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赖以生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园林建设也就是环境建设、生态建设。建筑虽然是点缀,却是园林的灵魂。建设圆明园遗址公园,没有必要恢复圆明园全盛时期的全部建筑,但是,不能不恢复圆明园中国园林部分的一些富有特色的景区。这样,不仅可以弘扬传统文化,使我国优秀的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得以传承,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也将大有好处。保护好西洋楼残迹,使人民群众不忘屈辱的历史,是爱国主义教育;再现一些景区昔日的辉煌,增强人民群众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也是爱国主义教育。把二者结合起来,岂不比只知道屈辱的历史更好?
2007年,是圆明园建园300周年。圆明园300年的历史,既见证了中华民族历史的辉煌,又见证了中华民族近百年历史的屈辱,更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崛起。21世纪,我们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果我们要用一项工程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象征,我认为非圆明园莫属。因为,在中国,没有哪个地方能像圆明园那样与中华民族近300年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圆明园是一座具有世界影响的名园。她不仅属于北京,属于中国,而且属于全世界。圆明园遗址的保护、整修、利用,受到国内外广泛的关注。圆明园牵动中国人民、全球华人和国际友好人士的神经。在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的今天,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建设,应该成为一项国家级的文化工程,建设成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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