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法院工作机制
——深化审判组织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从注重研究具体案件向注重研究重大审判工作和总结审判经验转变。强化独任审判和合议庭的职能,建立和完善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专门合议庭,推动专业化分工。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完成了全市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工作。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036件。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巩固和完善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和当庭辩论的庭审方式,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完善法院依职权取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速裁机制和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扩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保证裁判的公正性。严格案件内部请示制度,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协调工作。全面加强诉讼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创新调解思路,拓宽调解领域。推行立案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的协调解决方式与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推动执行和解。促进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发挥民间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五年来,一审通过调解解决纠纷104959件,调撤率达45.71%。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健全各类案件的立案、复查、听证程序,强化对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送达、上诉、执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在开发区法院试行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三合一”审判模式,并经最高法院批准,由开发区法院按经济区域受理天津滨海地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强化了对滨海新区自主创新的司法保障。
——强化法院管理,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司法行政三个管理委员会和审判工作、执行工作、信访工作三大流程管理体系。完善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档案为一体的管理机制以及保证科学决策及其落实的运行机制,使法院管理更加规范。
(三)着眼于提高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队伍的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司法的指导思想,努力解决司法不公、作风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形势的能力,运用政策法律的能力,应对、处理、控制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主动发挥高级法院协管干部的作用,顺利完成区县换届中法院领导干部调整工作。
——加强职业化建设,法官的司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目前,全市法院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3252人,占全市法院干警人数的83.4%,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5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45期,培训干警9000人(次)。有343名青年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广泛开展调研活动,有70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会上获奖。
——加强廉政建设,廉洁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20人被清除出法院队伍。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反思,吸取教训,集中整改。注重培养和树立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先进典型,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以全国法院模范王红卫、郜建明等为代表的优秀法官,有37个集体和47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14个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2个法院和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有了新的改善。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法院先后新建或改扩建了审判综合楼和派出的人民法庭。完成局域网建设,在全市法院实现资源共享和案件信息交换功能。部分基层法院建起互联网站,实行网上立案和接受群众咨询。注重对展示证据、庭审记录的法庭音视频以及现代化审判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执行公务装备,改善人民法庭办案条件。
回顾五年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民主和公开,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的能力;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坚持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愿。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人民法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五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观念须进一步转变,司法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一些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得不牢,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够强;少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还时有发生;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仍需下大力气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体制机制性因素有待克服;部分基层法院的审判力量不足、办公条件落后、办案经费紧张。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