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生活一切正常的时候,我们不会去想如果停电会怎样,我们不会去想如果火车不开会怎样,就好像健康的人无法体会生病的痛苦一样。但是,人哪有不生病的呢?所以再强大的国家也无法躲避自然灾害,当它到来的时候,我们该做的就是勇敢面对——
2008年1月,我国南方一场突如其来的雪灾使我们的政府和人民面临了极大的考验。一时间,交通瘫痪、电力告急、工厂停产、农业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全力组织人员抗击雪灾,为被困在火车站的返乡人员送去食物,为灾区的人民提供帮助。春节将至,天灾无情人有情,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殷切关怀下,在全社会的爱心援助下,灾区人民迎来了充满希望的鼠年。
虽然雪灾已经过去,但它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中我们是不是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提高我们政府自身的应急能力,做到未雪绸缪,临危不乱。
首先,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起来。灾情爆发后,不少人批评南方诸省在应对雪灾问题上准备不足,连一些最基本的除雪工具都没有,御寒物资更是储备不足,以至眼看雪情不断升级,却束手无策。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南北差异很大,如果一味指责地方政府办事不力是有失公允的。完全要求南方人像北方人一样,时刻准备着迎接暴风雪,暴风雪一来就能训练有素地从容应对,这是不现实的。但不能否认,南方诸省在面临50年一遇的雪灾时,确实缺乏快速有效的措施。雪灾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国家最高领导层介入并成立国务院救灾中心,救助的工作才全面开展,致使灾情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南方下暴雪的几率虽小,但不等于零,即使是50年一遇也应该提高警惕。所以,我们的政府应该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面对突发事件要有足够的信心和实力去解决,防微杜渐,争取把灾情消灭在萌芽中。
其次,更加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在灾情爆发后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1998年抗洪,2003年抗击SARS,催生了我国专门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200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标志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但对于此次雪灾,这些法律似乎并未起到关键作用。诚然,这与灾情的复杂化有着一定关系,但我们要思考怎样出台针对性更强的举措,才能应对可能出现的种种变化,不要只是在灾情过后去反思,否则下次新的灾情出现,我们又会措手不及。
再次,提高科技手段也是不容迟缓的。如果气象部门能提前准确地预报雪灾的强度与持续时间,社会各界就可以规避大部分风险。所以大力发展气象事业也成为我们需要考虑、落实的问题。为了预防雪灾的再次爆发,南方地区还要准备必要的、先进的除雪设备和御寒物资,向北方借鉴行之有效的应对暴风雪的方法。
最后,我们说要大力发展和谐社会,只有当各行业各地区之间和谐了,一方有难才能八方支援。当然,和谐社会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雪本来很美,是人类太依赖现代化,所以退化了,不美了”,很多自然灾害其实和人类的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我们要尊重自然,降低污染,减轻地球的负荷。“保护环境”这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更应该化作行动,从我做起。
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对立统一决定的。就像美国的新奥尔良市,遭受了飓风灾害,正在重建中。今年美国最重大的赛事之一——NBA全明星赛就安排在那里举行,这也是对它重建的一种鼓舞,我国著名影星李连杰也参加了新奥尔良市的慈善救助活动。面对天灾,即使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仍然有无数的人需要帮助,更何况我们发展中国家呢?很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政府危机管理制度化和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它们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补充与完善。在近些年来,当它们遇到危机情况时这些法律体系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要向发达国家借鉴这些宝贵经验,然后根据我们的国情去完善,使其更行之有效地为我们服务。像这次南方雪灾后,我们的国家立刻展开社会总动员,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用行动支持他们重建家园;中央台、地方台纷纷组织“雪中送炭”抗灾义演活动,为灾区人民和奋斗在一线的救灾人员鼓劲,这些足以看出我们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团结。我们的国家在面临天灾时所表现出的应急能力是毋庸质疑的,但此次雪灾与春运的叠加构成的复合性突发事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所以,在天灾降临时,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要众志成城,共同面对、共同迎接挑战。这样,不管面对任何困难,我们都能临危不乱,度过难关。(文/代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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