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刘先生:我3月份就要结婚了,2月初在电器城预订了一套家电,可是近一个月过去了,其中有一台空调,电器城一直没有送到,我向电器城询问后,服务人员称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把我预订的空调给卖了。我现在非常着急,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以什么理由提出索赔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瀚洋律师事务所的单薇律师解答:
电器城超过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仍然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作为买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