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塘沽区市民李先生向消协反映,2006年11月购买的某知名品牌平板电视,使用14个月后音量增至极点,无法关机,关机时只能拔电源,遂向该品牌售后部报修。维修人员检查后认定“电脑板坏了”,因超过一年保修期,需交2800元才能进行维修。消费者认为这并非自己使用不当,而是产品的质量问题。
因为国家目前对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尚未出台,但在查阅了随机的说明书后,消协工作人员找到了处理依据。因为说明书中写明:“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维修按国家法规执行。”而根据国家关于部分家电商品三包的规定,彩电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由于平板电视的电脑板属于主要部件,产品厂商在三年的保修期内有免费为顾客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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