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刘凯欣代表建议,由中央政府拨出专款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省、市级研发中心。
刘凯欣代表说,多年来,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对中小企业提供了资助,但不同程度存在着审批过程不严密、资助对象的随意性和管理检查不严格等问题。建议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省、市级研发中心,帮助中小企业融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水平,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刘凯欣代表建议,省、市级研发中心由各省、市的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立和管理,其办事机构也可以挂靠于科委直接管理的工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提供,省、市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除用于研发中心的运行费外,应全部用于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上。研发中心的职能主要在于:为中小企业和学校、科研部门牵线搭桥,通过建立网络和数据库,组织见面会、研讨会等方法密切相互之间的交流;根据本省、市区域发展的需要和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指南;组织中小企业和学校或科研部门联合申请项目;组织项目的评审、审批、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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