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学校组织大规模集体春游活动
-禁止学校在国家法定假期组织集体出游
-禁止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或到未开发区域活动
-学生参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并征得家长同意
春季到来,正是大中小学生开展春游活动的季节,也是学生广泛接触社会、亲近大自然的好机会。为确保广大学生在春游活动中的安全,市教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组织学生春游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今年学校组织学生春游仍然坚持在本市进行。不提倡学校组织大规模集体春游活动,禁止学校在国家法定假期组织集体出游。
学校组织春游,必须预先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坚持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选择春游地点时,学校有关负责人必须先期“踩点”,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项目;禁止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活动;要严格按照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选择交通工具;要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春游时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充分准备;要有医生或卫生员随队,并携带必要的药品;要保证做到与外界联络畅通无阻。
各中小学组织学生春游,事先要向区县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学生参加活动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学生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一方面必须迅速做好紧急处置,另一方面必须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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