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亦无罪,赔偿杳无音 与当年主办检察官口角,遭其兄带一伙人持铁棍上门武力相对。“闭门”在当地民间被认为是奇耻大辱
2004年5月,在无罪释放4个月后,江舸、缪建平向余干县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另外,江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支付身体、精神损害补偿费及律师费45万元,缪要求支付16万元。
此前,两名法官已持续向有关部门上书,要求追究主办检察官的责任,包括违法连续拘传、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
他们没有等到任何答复。相反,这年11月,江西省检察院对此案抗诉,案件进入再审阶段。
2005年5月13日,省高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判决书里,对叶财兴自杀的原因作了进一步厘清,“是盛正科指使他人作伪证。”
8月31日,两名法官终于在县检察院得到回复,“检察长说最迟9月底10月初之前,一定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但9月30日,“他们又说,省检来电说还要再抗诉。”
事实上,检察机关至今并无抗诉。
9月,县纪委一名副书记找到缪建平了解情况,缪打听到,市主要领导在他的举报信上已经批示,县纪委正在调查,但后来再无实质进展。
10月,缪建平和江舸来到上饶市检察院申请赔偿复议,与一名处长发生言语冲突,“几乎要动手打起来。”两个月期限过去,仍然无答复。
他们等到的只有,省高院维持原判后,余干县直机关工委姗姗来迟的一纸决定———被免于党纪处分。
2006年1月10日,两人向上饶市中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但至今,两年多过去,依然杳无音讯。
5月10日,在县法院大厅,缪建平碰到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新娥———她曾是调查缪案的主办检察官。缪建平对她说:“我去检察院办事,几次都要我出示证件登记,来到我们法院也请你出示证件。”双方发生口角,被众人劝开。
当晚8时左右,缪建平在外接待外地法院来人,一群身份不明人员来到缪家,高声呼喊要缪出来,并打砸铁门。缪建平猜想与白天事情有关,打电话给法院院长,院长表示会与检察院检察长处理好此事。
不明身份者离去后,缪建平回到家中。法院两名副院长和检察院纪检组长也来到缪家进行安抚,表示再也不会发生类似事件。
但第二天早上7时不到,一伙身份不明人员再次围堵缪家门前,刘新娥哥哥就在其中。据缪建平说,这伙人头戴头盔,手持铁棍,刘新娥哥哥高喊:“刘新娥弄得你坐牢没坐够,今朝我捂(打)死你!”他们把铁门砸开,但被邻居劝阻和及时赶到的110巡警制止。缪建平岳母在惊惶中把左脚扭伤。
刘新娥对第二次围堵予于承认:“家里人去了,弄坏了锁。”她将此归咎于缪建平的责任:“他在法院大厅里当众侮辱我,在楼梯间还打了我,只是没有旁人看到。”
刘新娥认为,当初即使办的是错案,也不是个人错,是单位错。
在余干等地,一伙人上门武力相对叫做“闭门”,民间认为是这户人家的奇耻大辱。对于此次事件,余干县委先是拿出一个协调意见,要求缪赔礼道歉,刘再赔偿他50元门锁损失费。刘新娥表示满意:“领导从大局着想,还是公正的。”
但缪建平认为颠倒黑白,拒绝道歉,适逢县里召开两会,他找到代表、委员住地反映情况,并最终找到县委书记,“他说我要求刘新娥出示证件是错误的,但刘新娥家人来我家闭门,性质更严重,答应在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之间再行协调。”
之后,与以往每次努力之后一样,又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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