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三天,本想趁机回家乡探望一下。可家乡的母亲坚决反对,说新婚不久清明节回家有禁忌。”家住济南的葛运梅女士一脸惆怅。如今,在山东一些山区仍保留着一些陋习,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葛女士的家乡在山东沂蒙山区,当地农村生活中有颇多讲究。老人们认为,如果新婚夫妻清明节回女方家,则会对男方父母不好。葛女士说,对这些陈规陋俗,即使自己不理会,村里人见了也会说长道短,因此只好放弃回家的打算,另择时日省亲。她说:“以前回家时给家里打电话,父母总是先翻翻皇历。如果选在不宜出行的日子回家,父母肯定要进行坚决阻止。当然,这并非是说父母不思念在外的子女。” 对此,济南市民李德辉也有同感。他说,即使是在城市里,现在也有许多禁忌。如,孕妇不能参加别人的婚礼,以免冲了人家的喜气;别人家有人去世,孕妇也不能前往,以免沾染晦气。但他认为,这些都是应该摒弃的陈规陋习,与现代社会文明格格不入。 山东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所长刘大珂认为,国家把清明节列为法定节日,主旨是为了恢复和弘扬传统文化。清明节是祭祀先人的节日,文化在传承中会发生变异,但一些陋习往往也习惯性地积淀在人们的心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些落后的习俗应该逐步被抛弃。(记者吕福明)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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