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今天是4月1日,也是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的第一天。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两位嘉宾,首先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坐在我身边的是市国家税务局张春杰总经济师。
张春杰: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到北方网做一些税法宣传的工作。
主持人:另外一位是,市地方税务局刘健副局长。
刘健: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2008年税收宣传月主题
主持人:今天是4月1日,是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的第一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与百姓生活越来越密切。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确定这样一个主题,意义何在?市民应该怎样理解这三个词语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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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春杰 |
张春杰:首先我和刘局长感谢北方网给我们提供一个宣传税收的机会,与纳税人及广大民众沟通的机会,我们通过北方网向全市纳税人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国家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开展了17年,每年都有一个主题,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做出的承诺。民生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同时也是税收工作的立足点。经济社会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改革发展与民生息息相关。税收制度的制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的使用、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我对今年税收宣传主题的理解是:“税收”两个字传导的是国家法律意志,体现出公民的责任义务;“发展”两字传导的是科学发展观思想,体现出又好又快发展趋势;“民生”两字传导的是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体现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
今年税收宣传月,税务部门将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保障民生为主要内容,着重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项目。着重宣传“税收用之于民”带来的巨大变化,着重宣传税收在调节分配、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让民众更多地了解税收,了解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主持人:听了张总一番话我们对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两位,咱们国家只有一个税务总局,地方上却有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机构,这两个机构征税的区别是什么?
张春杰:这个问题还有不少市民不是很清楚。我国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五次重大变革,1994年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详细内容
从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的征收区别来看,国税局负责征收……地税局负责征收……
那次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体系的基本框架,规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分配关系,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了地方和国家财政的收入增长,拉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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