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款20%当污染保证金
施工中的扬尘和运输中的撒漏直接影响着市容环境,为确保本市良好的环境面貌,昨日市建委出台建设工地环境治理措施,明确建设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中必须将合同价款的20%作为防止撒漏污染保证金及相关违约罚款的条款。每天晚22时后禁止施工,如需夜间施工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土方运输时,必须使用具有运输散体物料《道路运输证》的密闭车辆,与运输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防止运输撒漏措施、合同价款的20%作为防止撒漏污染保证金及相关违约罚款的条款。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运输单位的管理,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撒漏污染环境的,进行经济处罚。市、区安全站发现撒漏污染环境的行为,对建设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限制其下一工程项目的开发;对总承包企业停止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取消该工程评选市级文明工地的资格。
此外,市内主干道路及繁华地区的建设工地,建筑物外檐脚手架应使用密目网全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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