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塘沽的于小姐在某电器商城买了一部手机,刚用三天电话簿功能便出了问题。于小姐找到商厦,手机两次送修仍未排除故障。于小姐提出退机,商厦以软件故障不属质量问题为由不予办理。近日,于小姐向本报投诉。
于小姐称,3月14日,她在塘沽某电器商城花2000余元买了一款诺基亚6500S手机。两天后,手机电话簿出现姓名不排序的问题。3月17日,于小姐将手机带回商厦,销售人员称需要将其送至指定的售后维修部升级软件。一周后,商厦通知于小姐手机修好了。当于小姐插入SIM卡后发现,卡内存储的所有姓名都无法显示,换另一部手机则显示正常。商厦又将于小姐手机送修。3月26日,诺基亚售后维修部给于小姐打来电话,称手机没有故障,显示正常。转天,于小姐去商厦取机时发现,电话号码簿故障仍未排除。
连修两次都没修好,于小姐向商厦提出退货要求。商厦称,手机软件问题不属质量问题,且升级之后维修人员没有开具任何维修记录,于小姐只能选择继续维修,无法更换或者退货。
商家:软件问题不属故障
商厦方面解释,根据相关规定,手机售出7日内必须经维修人员排除人为因素,确认为本身性能故障,并开具退、换货凭证才能免费换机或退机。《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内容主要集中在硬件方面,软件故障不在其列。
诺基亚售后维修部工作人员称,手机升级软件好比电脑升级软件一样,不等于维修,无法开具维修记录。且手机软件如电脑软件一样,存在人为删除、更改的可能,现无法排除于小姐错误操作导致软件出现问题,因此无法为其开具换机或是退机凭证,只能继续维修至故障排除为止。
消协:信息产业部有最新解释
市消协有关人士称,2001年11月正式实施的手机“三包”中所注明的主机故障比较有限,主要集中在硬件方面,而随着智能手机的增多,因软件故障引发的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
根据我国信息产业部的最新解释,手机、电视等电子产品正常使用期间,如果存在软件故障,应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手机升级软件,要算作一次维修,以此来执行“三包”法规。而商家所谓“软件升级不算维修”的说法,是违反“三包”规定的,消费者可搜集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近日,记者获悉,经多方协调,商厦最终为于小姐免费更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