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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更大限度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就业,本市围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新的工作目标。
根据新的工作目标,本市将为16万名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障、促进就业、接续保险。全年用于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支出不少于当年基金支出的70%。此外,本市将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动情况,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实施积极的调控政策,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求职补贴制度,在企业宣告破产到破产终结期间,对寻找工作的职工,比照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给予求职补贴。建立稳定岗位补贴制度,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不景气期间,通过调整工时、工资等措施减少裁员,对可裁而未裁人员,比照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给予一定期限的稳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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