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与同伙假扮尼姑,以“替人消灾”为名让被害人包好财物,后秘密转移。日前,该女子因犯有盗窃罪被河西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3000元。
去年11月22日,安徽省农民左某与一同乡(在逃)预谋后,假扮尼姑来到天津市河西区一居民小区,以替被害人何某消灾为名,让何某将6000元及一枚黄金戒指、一条黄金手链包好保存。后左某与其同伙秘密转移上述财物欲占为己有时,被何某发觉。左某被当场抓获,其同伙趁机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