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机构今天初审通过台湾地区领导人职务交接条例草案。规定选举机构公告当选之日起七天内,应成立交接委员会。
按照这一草案,将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人,由当选人指派委员长;委员由现任者与当选人各推派二分之一名额,现任者推派未足额视为放弃。
提案人表示,目的是为维护当选人的安全,并使他们可以当选人身份作就职前的准备,确保安定及衔接。草案若三读通过,将使未来交接“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