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弱势执法”赢得好口碑
“肖局长,恭喜啊,你们执法局获得了聊城市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当聊城市文明办把这个消息告诉肖居智时,肖局长以为别人拿他来寻开心,苦笑着说:“别开玩笑了!”
从组建到得奖,不过短短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山东省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从口碑最差变成了口碑最佳?反差如此之大,肖居智觉得绝对不可能。
“颁奖的时候我都没去,不相信!”肖居智回忆,甚至当奖牌送到他办公室时,他还是不敢相信。
组建执法局之前,原聊城市城管监察支队已有7年的历史。“过去,那是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当时的城管在百姓眼里形象很差,老百姓意见很大。”
肖居智说,他走马上任伊始,市有关领导便对他说,新组建的行政执法局,首要的就是要解决过去光堵不疏的问题,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打造一支为民执法、文明执法的铁军,着力破解社会的矛盾焦点难题,树立新的文明执法形象。
市领导语重心长的一番话,深深印在了肖居智的心里。
改变城管形象
如何才能改变城管执法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这是摆在以肖居智为首的行政执法局面前的最大难题。
在广泛调研,反复思考的过程中,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逐渐统一了思想:城市是市长的,也是百姓的;城市要脸面,百姓要吃饭;而执法局要做的就是为百姓服务好。
之后,执法局一改过去简单的罚没扣做法,向服务型转变,把百姓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第一标准。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他们坚持了“三个结合”,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对违法行为人他们做到,一告知,二教育,三处罚,首次违法免处罚,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在的城管,感觉是在为我们服务,就像一家人一样。”在古楼北大街经营水果店的张老板说。
以前张老板在路边摆摊,对执法局的工作并不理解,觉得靠力气挣点钱,不偷不抢就不犯法。经过执法局做工作,还有局长的一封信,“这不,他们帮我租了间房,现在我是合法经营户,再也不用东跑西躲了,应该感谢局长兄弟。”
观念转变,方法也跟着转变。执法局将过去语气生硬、具有强制约束力且易引起群众反感的通告、告知,变成语句温和、动情感人的“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由行政命令转换为友情协商,缓和了气氛,化解了管理相对人的抵触情绪。
聊城百货大楼地处繁华地段,周围有多家大型商场,竞争激烈。为了在促销中争得商机,聊城百货大楼频繁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扰乱了周围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执法局以公开信的形式致函该公司,在肯定他们为聊城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指出其促销方式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执法局有责任进行查处。
“他们总经理一看到信,就说执法局多负责啊,你们快点把那喇叭给我拿下来。”两年来,类似这种不用执法局下处罚通知书,就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事情还有很多。
贴心服务赢得最佳口碑
城区三轮运营车的成功取缔,可以说是聊城执法局成功执法的一个缩影。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执法局牵头对城区内非法运营三轮车、摩的进行集中整治和取缔工作。这向来是个大难题。该怎么做才能让老百姓理解,并得到他们的支持,打赢这一仗?”经过广泛深入地调查和深思熟虑,一个成熟的实施方案在肖居智心中形成,即“换位思考,弱势执法,解开心结,逐本求源,政策保障”。
在经过充分的听证会之后,以肖居智为主任的综合整治办公室开始行动。
“我们进行了半个月的宣传,将宣传单、告知书发到了全城4000名三轮车主的手中。宣传明确规定,截至2006年7月1日,取缔城区所有的三轮运营车,劝告非法运营车自动退出运营。”
宣传不到一个月,近3000辆非法运营车自觉退出了城区运营市场。同时,执法局严查不听劝阻继续从事非法运营的三轮车。经过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对于有运营牌照的三轮车车主,肖居智建议政府实行收回补偿。在此过程中,考虑到三轮车主的切身利益,执法局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放在了首位。
在肖居智的努力协调下,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为部分车主办理了低保;解决了困难家庭子女的上学难题;为三轮车业主转行提供优惠政策……
对于非法运营者,执法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使许多问题得到了完满解决。
70多岁的东阿县顾官屯乡张老汉,无儿无女,从事三轮车非法运营多年,车被扣后想不通。经过执法局与其所在的乡政府协调,安置他进了敬老院,过起了安定幸福的晚年。
在整个治理和取缔三轮车的过程中,没有引发大的社会问题,没有激发矛盾。许多三轮车车主甚至和执法局队员成了朋友。
用贴心的服务,聊城行政执法局最终赢得“百姓口碑最佳单位”这块金字招牌。
德州“大城管”格局初步建立
在以前,一提起德州,人们自然就想到德州扒鸡。现如今,再提德州,当地人讨论更多的是德州城管执法局的四个“三位一体”的执法模式。
城管难,城管执法更难。如何走出一条既科学有效又符合当前发展实际的路子,是困扰各地执法局的难题。但这个难题在山东省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得以突破。
自成立以来,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初步建立起四个“三位一体”的先进管理模式,从职能界定、队伍建设、执法实践、协调机制四个方面着手,创新依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契合当地实际的城管执法新路子。并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和国内同行的一致认可,被誉为“德州模式”。国家建设部并建议在全国中小城市推广此模式。“这样的城管我们喜欢。”德州市民由衷地说。
界定职能
在我国很多城市,城管执法的职能配置都存在着行政处罚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现象。
德州城管执法局局长赵春雨指出,作为城市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如果不再承担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能,两者缺乏配合,就会造成以罚代管或工作扯皮的局面。因此,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界定职能是关键。
2005年建局之初,德州市委、市政府便对城管执法职能界定、单位筹建、队伍组建给予了大力支持。由此,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实现了管理、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能一步到位。
德州执法局主要职责有三:一是管理维护任务,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七大管理任务;二是执法处罚任务,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规划、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三是行政许可及其他执法权。
赵春雨认为,管理、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三位一体”的模式使管理和执法部门形成合力,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走上了良性轨道。
建设“三官一员”队伍
德州城管执法局以“三官一员”(形象像军官,执法像警官,办案像法官,服务像勤务员)的标准强化队伍。在队伍建设上,德州执法局最大的特点是成立了德州市公安局城管执法警察支队,由10名正式警察组成,同时配备了20名协警。
德州市公安局城管执法警察支队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城管执法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针对各单位执法区域广、执法范围宽、易发生阻碍执法及暴力抗法等情况,实行了以24小时值勤和重点时段在景区开展治安巡逻为主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身职能,保障了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2007年,城警支队共接警150余次,处警120余次,调解执法纠纷200余人次。
赵春雨说:“实践证明,城管和警察协同执法,既可对违章者形成震慑,又可随时调处城管执法中的各种纠纷,积极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增进了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减少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城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样的城管我们喜欢”
赵春雨说:“要避免执法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必须重视城市管理中的执法和监督,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行,保证依法行政,防止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行为。”
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德州市城管执法局一次性出台了《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德州市城市灯光亮化管理办法》、《德州市城市风景区和广场管理办法》、《德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12个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宣传,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联合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建立了申请强制执行等司法配合制度,专门对拒不服从城管行政处罚者实施强制执行,快速稳妥地解决了城管执法中的难题。
三年来,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300起,简易程序案件40602起,结案率96%,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
构建“大城管”“大执法”格局
从2005年成立以来,执法局先后通过“理顺年”、“规范年”、“提高年”的建设,实现了全局系统11个二级单位的内部协调配合。在外部,与人事、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建立了协调配合制度。
该局还以构建“大城管”、“大执法”格局为主,市区一体,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目前,市、区、街、居“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系初步建立。
经过三年的实践检验,四个“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符合德州实际,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上台阶,德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呈现出明显变化。一是管理执法效能有了新提高,逐步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二是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三是市区面貌有了一个新变化。很多市民都说,如今的德州城“天更蓝了,街更净了,水更清了,路更畅了,绿地更多了”。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朱雨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