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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2008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今天出台。今年招生时间统一在5月24日至25日进行。小学新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今年本市小学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强化区县政府管理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入学,须持暂住证、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等证件,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
学校对报名适龄儿童实行登记入学,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今年学校不再收取小学报考费。民办小学招生在区县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人数控制在6个班180人以内。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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