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旅行社、饭店等旅游企业在宣传产品时不能擅自使用奥运相关标志和口号。
昨日,记者从本市旅游部门获悉,针对目前许多旅游企业都在利用“奥运”名头大打擦边球的现象,国家旅游局最新下发的通知规定,为了尊重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旅行社、旅游饭店除了不应自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组织任何庆祝“2008中国奥运旅游年”的活动外,也不应擅自使用“北京奥运,相约中国”的口号。
同时,记者昨天从市旅游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尚未出现旅游企业侵权的行为。
不能擅自使用奥运口号
“奥运圣火观礼团”、“奥运场馆提前看”;去希腊古奥林匹亚遗址;在奥运赛事开始前远观一番鸟巢、水立方等奥运场馆……随着奥运的临近,类似的旅游线路不断出现在旅行社的“菜单”中。同时,国家旅游局也将今年的旅游主题定为“2008中国奥运旅游年”,各地的商业活动也纷纷搭上奥运顺风车。
不过,今后旅行社在推出线路时要特别小心了,因为根据国家旅游局最新下发的通知,旅行社、涉外宾馆饭店等各旅游企业不应擅自使用“北京奥运,相约中国”的口号。
旅游广告禁带奥运标志
此次《通知》还规定,旅行社、涉外宾馆饭店等均应严格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应策划和组织任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旅游商品和服务。
旅游企业如希望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应按程序逐级申请,最后由国家旅游局商请北京奥组委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就属于侵犯了奥林匹克的知识产权。
不得组团观礼圣火传递
记者通过走访本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奥运游的确是他们今年的主打产品之一,不少旅行社都推出过看奥运场馆的旅游线路,但并未出现使用奥林匹克特定标志及相关口号的情况。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如果只是旅行社以奥运场馆为景点所设计的一个行程,并不是使用奥运口号招徕叫卖,且在不使用奥运特定标志的情况下,类似奥运场馆游这种旅行社推行的常规奥运线路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不过根据《通知》规定,旅行社不应组织任何以庆祝北京奥运会或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的宣传推广活动。据了解,目前国家旅游局已对旅行社提出要求,奥运圣火传递期间不组织旅行团前往现场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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