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杜绝虚假申领行为,确保补贴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东莞市劳动局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对部分就业补助项目实行公示制度。首批实行公示制度的项目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
东莞多个项目实施就业补助
实施“创业东莞”工程,东莞市实行了多项就业补助项目,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等。
其中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规定:1999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各类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取得学历证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
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