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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共有12件。这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
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集中力量抓紧制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督促有关方面在实践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
在这一计划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继续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有6件。包括:今年4月举行的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的残疾人保障法(修改)、6月将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二审的国有资产法以及循环经济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草案。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拟提请常委会会议今年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有12件。包括:消防法(修改)、保险法(修改)、防震减灾法(修改)、邮政法(修改)、专利法(修改)、兵役法(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国家赔偿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选举法(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改)、统计法(修改)。(记者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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