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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4月23日召开的天津高新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高新区出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鼓励国内外科技领军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该办法将从5月16日起施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扶持内容,高新区将对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在投产初期两年内,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万~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融资支持。
《暂行办法》规定,获得政策鼓励的科技领军人才应当是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领域的科技发展并处于领先地位的科技团队带头人,并拥有知识产权清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项目。天津高新区副主任刘津元表示,与高新区之前对人才引进的有关鼓励办法相比,这次出台的政策打破了科技人才身份、学历、头衔的限制,更看重于科技人才本身的实力和他所拥有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发展潜力。
根据《暂行办法》,天津高新区将给予科技领军人才3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启动资金资助,并对项目研发办公场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使用费、项目实施成果的产品采购予以相应支持。《暂行办法》还特别考虑到了中小科技项目融资难的问题。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扶持内容,高新区将在项目投产初期两年内,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万~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融资支持。
天津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副局长胡宏伟说:“无论是以贴息还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这是100万~500万的风险补偿金。我们做了测算,现在1年期贷款的利率是7.5,我们一般的风险补偿金市场的标准是2%。也就是说如果按10%的利率来算的话,融资杠杆的比率应该是1∶10,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给他100万元资金,让他以贴息或者风险担保补偿金的方式融资的话,应能融到1000万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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