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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报纸上看到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立了指导性文件。笔者认为,这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中央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作为基本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实现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重大战略转移。要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我们应该做到:首先,必须在思想观念上消除“重惩治、轻预防”或“重预防、轻惩治”的误区,实现由片面反腐观向科学反腐观的新转变。其次,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再次,要把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张欣)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立了指导性文件,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规划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反腐败的决心和思路,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构建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孔书印)

认真学习《规划》,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立了指导性文件,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规律,彻底消除“重惩治、轻预防”或“重预防、轻惩治”的错误观念,实现由片面反腐观向科学反腐观的新转变。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直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好协调作用,在抓深入、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具体。(房君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