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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多时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终于在4月28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在笔者看来,其出台的意义并不单单是党中央对今后5年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总体安排,更主要的是集中体现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中新的智慧,是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此番《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秉承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5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安排,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惩治”和“预防”已成为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两个“关键词”。
纵观2007年以来中央反腐之路,其中“亮点”之一,是继续对腐败问题保持了“高压”态势,铲除了包括陈良宇、郑筱萸、邱晓华在内的一批重量级腐败分子。而另一个“亮点”所在,就是将“三个更加注重”写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严打的同时还要严管”,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在于保持震慑力的同时,使内部的各项预防管理措施切实到位。当前,全国一些省市已经开始实施“阳光政策”,将建房、买房、子女结婚、出国等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范围,还有一些地方已试点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亲属、出国子女就业申报等制度,以上种种措施,皆旨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心随朗月高,志与秋霜洁。安得倚天剑,垮海斩长鲸!”展望未来,“惩治”与“预防”两柄长剑已然出鞘,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必将取得新的伟大胜利,一切腐败分子终将难逃恢恢法网。(渐强)
国家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又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一系列措施可以看出,预防腐败已进入了国家领导的视野。

写地好,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