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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百男子谎称曾是特种兵,现在干工程,身有200万元债权,以此骗得他人信任。而后,该男子以各种借口敛财,骗取数千元。日前,该男子被红桥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6年7月间,年过半百的姜某在红桥区佳园北里一麻将馆打牌时结识孙英(化名)。姜某谎称自己名叫“从健”,以前干过特种兵,现在干工程,挺有钱,工程老板目前还欠着他数十万元工程款。姜某在牌桌上的一番“忽悠”,赢得了孙英的信任。姜某随后称可以安排孙英的丈夫到其工地工作,孙英信以为真。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间,姜某以交纳保险费、办假电工证、去山西找老板追欠款需要路费、将人打伤需赔偿医疗费等各种借口,分数次从孙英处骗取现金7000余元,后全部挥霍。
与此同时,姜某还欺骗着另外一名女性。2006年9月,姜某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离婚妇女张梅(化名),后二人交往至2007年3月。其间,姜某谎称工程老板欠他200万元工程款,已答应给他一套房屋折抵一部分工程款。姜某说要将这套房子过户到张梅名下以供二人结婚使用,以此骗取了张梅的信任。姜某谎称需用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从张梅处骗取现金1400元,也全部予以挥霍。
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编造谎言,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姜某1983年曾因流氓行为被治安拘留15日、1991年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此次姜某重新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且将赃款全部挥霍未予退缴,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在量刑时应酌情从重处罚。由此,法院一审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