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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车主,李力有说不出的委屈,车不是他开的,人不是他撞的,况且,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对陈明所骑的电动车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该电动车为不合格产品,陈明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今,自己不但被牵连到案件中,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给陈明治病,李力已经先期垫付了近8万元的医药费,他认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再让自己赔钱,就只能把经营了十几年的公司卖掉了。既然对方已经告到法院,那就等法院的判决吧。
看到李力的抵触情绪,王庭长决定从情理上给他做工作。“受害者非常年轻,只有29岁,是家里的独子,还有一个刚刚出世的孩子。虽然他现在没有知觉,但只要他活着,这就是一个家。而如果继续治疗,他还有苏醒的希望。”王庭长又从李力的角度帮他分析案情,使他明白,为了给陈明治病,陈明的家人还会继续打官司,而案件一天不了结,李力自己也将被官司拖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李力终于理解了法官的良苦用心,他提出是否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此时法官也将他希望调解的愿望转达给陈明的父母,陈明的父亲提出了190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
看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愿望,法官不失时机地给陈明的父亲做工作,“按照责任划分,李力只承担部分责任,况且如果被告没有经济实力,原告要求再多也是枉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力一次性给付陈明医药费、护理费、子女抚养费等共计60万元,其中50万元目前已经汇到了陈明父母指定的账户上。拿到钱后,陈明的父亲感慨地说:“我们真没想到,法院通过调解,帮我们争取到这么多钱。儿子的后期治疗有着落了,我们老两口心中的石头也落地了。”现在,陈明的病情已经比较稳定,老两口正筹划着儿子下一步的治疗问题。车主李力则表示:“如果法院判决我可能不会赔这么多钱,但调解解决让我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