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张晓敏):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出台有力措施,推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争创一流调解工作”活动。
据了解,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国外司法界誉为“东方经验”。做好诉讼调解工作,比判决结案有着更高的要求,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的努力。多年来,调解结案方式被法官们成功地运用在审判实践当中。此次市高院出台的《争创一流调解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一是通过调研,发现和总结调解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总结推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调解工作经验。二是将法院调解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调研课题,面向全市法院系统征集优秀调研成果,由市高院评委会统一评选,对获奖论文进行汇编,印发全市法院,指导调解工作,并送全国有关法院、院校进行交流。三是建立“法院调解(天津)论坛”,并确定今年的论坛主题是“法院调解与和谐社会”。论坛每两年组织一届,每届确定一个主题,邀请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参与论坛交流活动,交流和研讨法院调解的最新理论、最新调研成果和经验体会,不断推动法院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对全市700多名民事审判人员(助审员以上)分六期进行调解实务培训,由市高院有关领导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审判人员授课,同时邀请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讲解调解理论、邀请优秀人民调解员介绍调解体会,以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调解技能。五是邀请全国法院模范法官介绍调解工作经验,介绍“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艺术。六是根据最高法院2004年颁布的关于调解工作的司法解释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的实际,吸收研讨意见,出台《天津法院调解工作规范性意见》。七是把对调解工作的总结、评比、表彰纳入法院整体工作的考核中,力争培养出在全国法院叫得响和公认的“优秀调解单位”和“调解能手”。对调解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法官,适时进行表彰。对调解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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