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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今年1月28日报道《检察机关通过新报征集被害人线索》一文,经过检察机关和肇事者数月的查找仍无进展。南开检察院就此事给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民政局决定以原告身份替被害人提起总额29.7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据悉,由民政部门出面以原告身份为某个受害人提起诉讼,在本市尚属首次。
22岁的女孩刘莎凌晨驾车肇事致使被害人伤重死亡,由于被撞妇女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无法查明身份。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以及肇事女子刘莎都曾通过本报寻找被害人家属,但至今一直没有任何进展。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南开区检察院专门就此事给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希望民政部门能够出面替无名妇女维权。昨天,民政局决定以原告身份出庭,替无名妇女亲属主张总额为29.7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民政部门:
替无名受害人维权责无旁贷
南开区民政局姜春琦副局长表示,在无名妇女被撞身亡,其家属暂时没有找到的情况下,民政部门站出来维护其合法权益责无旁贷。对于法院有可能判决的赔偿金,这位负责人表示,会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旦找到受害人家属,民政部门将把这笔款项如数交付家属。
检察机关:
被害人亲属仍享有其他权利
南开区检察院公诉科冯文军称,此次建议民政部门以原告身份替无名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是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部分。由于没找到其家属,被害人是否有赡养和抚养义务也暂时无法确认。一旦日后找到家属,其家属可以继续就由此引发的赡养费、抚养费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