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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学年开始了,电子数码产品又到了销售高峰,近日记者从南开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一时期以来,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家在消费者购买电脑等数码产品过程中,利用消费者对产品知识的缺乏,用“花言巧语”蒙蔽消费者,使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情况增多。据了解,目前在数码产品中,由于更新速度很快,一款产品上市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新品所替代,其价格也一落千丈。而一些商家在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为了将他们库存积压的商品消化掉,竭力推荐过时的产品,言称效果如何好。由于购买者对数码产品多数外行,便听信了商家的误导。当购买使用后,发现产品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毛病,找到商家后,对方就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使消费者花了大价钱,买了低配置的商品,花费了冤枉钱。前不久消费者孙先生在南开区鞍山西道颐高电脑城花6200元在商家的热心推荐下购买了一款笔记本电脑。谁知上网查询发现,电脑配置与厂家宣传的有很大出入。孙先生找到商家,指出问题,要求退货。商家言称只退4000元。因为他为消费者开具了发票,要上税。由于孙先生有事外出,最后经过协调只好让商家扣除了500元的折旧费。
消费者协会人士指出,商家此举违反了《消保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此举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申诉或投诉,他们会依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在一些数码商城,作为出租方的管理者在遇到消费者投诉时,多是一推六二五。叫消费者直接与销售者交涉。消费者协会同志说,他们的行为也违反了《消保法》的法律规定,在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既可以直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出租方寻求帮助,出租方有义务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
消费者协会同志借本报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数码产品时,最好有行家指点,去信誉好、售后服务佳的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