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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驾驶在山东抢劫的出租车来津,绑架一名女子后,向其家人索要2万元赎金。取得汇款3000元后,三人开车至山东继续威胁被害人家属。此时,三人所驾车辆因故被送修,维修工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随即出动抓获三名男子,并将被害人解救。
今年1月4日13时许,被告铁某、张某、宋某经预谋后,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某市场附近将出租车司机李某骗至东港村,抢劫其驾驶的银灰色雪铁龙轿车一辆及现金人民币500元。随后,三人买来两张印有“百年好合、永结同心”的贴纸,贴在车牌上用作掩饰,并将200元钱和手机还给李某,叫其打车回家。经司法鉴定,被抢轿车价值人民币7万元。
次日23时许,三人持刀、电棍等,驾驶劫得雪铁龙轿车,窜至本市某医院东侧,将路过女子张某某强行绑至车上。期间,被告张某持刀将女子左手手掌及左大腿划伤,后又将其带至河北境内,逼迫她给男友打电话,索要赎金2万元。男友接电话后采用汇款方式汇去3000元,三男子又将张某某带至山东,继续向其家人索要赎金。
行至山东境内,车辆出现故障,三人雇车将该车拉至附近一维修厂修理。维修厂工作人员在修整车辆时,感觉三名男子行为怪异,随行女子面露惧色,便偷偷报警。
山东警方在接到维修工报警后立即出动。同时,本市警方接到张某某家属报案后也已立即通知山东警方帮助查找可疑车辆,山东警方终于在汽车维修厂内抓获三人,将张某某解救。后经法医鉴定张某某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铁某、张某、宋某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分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分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三人最终执行刑罚均为有期徒刑20年,并分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