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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铲除异己,网上雇用杀手将对方杀死,这一在电影中常见的镜头,竟真真实实发生在我们身边。本市男子因与好友发生经济纠纷,通过互联网重金雇用两名外地青年谋杀债主。没想到“杀手”中途变卦,改以花钱保命为由敲诈债主钱财。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网上雇凶杀人案,“买卖”双方同庭受审。
[案发]
欠债起邪念网上寻杀手
5月13日下午,李先生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雇了杀手要杀他,希望得到警方的保护。经过仔细询问,民警了解到5月5日那天,李先生突然接到一个外地口音男子打来的电话,称有人付钱雇他取李先生的性命,如果想保性命,就破财消灾。随后的几天里,李先生又先后多次接到电话,催促他马上交钱,不然就采取行动。李先生在电话中答应给对方8万元钱,以免被追杀,并约定5月13日在南开区黄河道某商场门前交钱。听完李先生的叙述后,民警迅速赶赴约定地点设伏,并于当日下午6时许,先后将两名“杀手”抓获。
根据两名“杀手”的交代,幕后黑手“雇主”周某立即浮出水面。据周某交代,他与李先生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周某前往德国留学,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周某回国后在李先生的公司打工,其间李先生还委托周某为其炒股票。不久前,李先生需要资金运转,想从股市中调拨现金,此时才发现周某已将股市中的钱用于购房和还债。李先生多次要求周某卖房还债,这让周某怀恨在心,并产生雇人杀死李先生的念头,随后周某通过互联网雇用了两名杀手。
[交代]
发帖可接单变卦齐受审
两名“杀手”都是湖北人,庭审中,“杀手”王建称自己只有中专文化,无正当职业,而且终日泡在网上聊天、看不良信息。2007年10月,他在百度等各大网站的贴吧内看到有关讨论杀手的帖子,以前也曾听说过有关杀手的事情,他想“如果我自称是杀手,有人找我,我就可以先让对方汇一些钱,也就是交一些定金,骗点钱花。”随后王建便在贴吧中发布了一则消息,内容大概就是“我是杀手,接受国内业务。”同时他还公布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邮箱。
其间曾有多人在网上看到王建的帖子后与其取得联系,想雇他杀人,但因为王建要求对方先付定金,所以都未能谈成。今年4月王建终于接到了第一笔“业务”,“雇主”周某愿出45000元让李先生“从人间消失”。王建想机会来了,但又觉自己人单势孤,随后他联系了网友张明。
据“杀手”张明交代,他在网上看到了王建发的帖子,觉得很好奇,就与王建建立了联系。今年4月,王建在QQ上给他留言,称接到了天津的一单任务,要杀一个人,让张明和他一起干,并许诺事成后给他1万元好处,张明便答应了,王建还给张明寄去300元路费。
4月中旬的一天,王建和张明乘火车来到本市,在河东区一个小公园与周某见了面,并答应一定要让李先生消失。此后,周某为王建提供了3300余元杀人经费,还答应事成后凭李先生的贴身物品再给付余款。经过对李先生的多日跟踪,王建和张明发现作案难度和风险较大,于是私下商议,不如借机以此事威胁李先生,让他花钱保命,然后再从李先生处取得一样“信物”,谎称事已办好,以骗取“雇主”周某的佣金,可谓是一箭双雕。就在二人憧憬着美好未来的时候,冰冷的手铐已铐在了他们手上。
[引申]
网络不良信息加强监管
天津市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宿胜利认为,互联网用虚拟手段为人类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文化空间,网络文化对青年人的教育、生活和工作方式以及价值观念产生着巨大的影响。然而虚拟的网络世界并不是一方净土,现实文明的阴影同样在网上折射。应加强网络不良信息监管,并建议实行网络实名制。宿律师认为,家长、学校和社会在鼓励孩子学用电脑上网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它会对下一代构成什么威胁。但是网络不良信息随着计算机网络这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扩散,骗钱、骗色、网络暴力,冲击着那些涉世不深青年的好奇心和刺激感,长期沉迷其中,容易产生犯罪想法。宿律师认为,由于实行网络匿名制,很多人显得肆无忌惮,任何事情都可以拿到网络上做。像网络卖淫,网络杀手等现象不断在网络上曝光。只有实施网络实名制,再加上有关部门的监察,才会还网络一份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