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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一起涉毒案(资料图片)
1998年5月27日,对于当时身为天津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孔金荣来讲,是个至今难忘的日子。
她没有想到,自己状告天津市电话局侵权的案件,因为几位记者的到来以及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成为改变法院大门对老百姓、特别是媒体紧锁状况的契机。天津法院系统公开审判的全面铺开,可以说正是从那次庭审开始……
A缘起
电话停机引起纠纷
直到现在,孔金荣的家中还完好地保存着当年发表在不同媒体上的关于这一案件及后面一系列事件的所有文章。看着这些文章,她向记者回忆起当年的情景。
1996年10月,孔金荣在天津市电话局指定的邮局办理代缴电话费储蓄。同年12月,电话局在报纸上发布公告3天后变更了孔金荣家所在地区电话的局号,由于局号变了,原来储蓄的存款无法代缴更新后的电话号码费用。1997年4月,孔金荣家的电话被停机,在她反复投诉一个多月后才重新开通,电话停用期间的月租费却照收不误。
B过程
庭审拒绝记者旁听
虽然电话局发布了公告,但孔金荣认为自己并没有得到通知,电话局也没有将收费单子转到新的所属邮局,电话停机是由于对方的工作失误,得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反复交涉后,电话局并不承认自己有过失。为此,孔金荣在1997年12月将天津市电话局起诉至法院。1998年4月,法院一审判令被告退还月租费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没有得到想要的赔礼道歉,孔金荣随即向天津市一中院提出上诉,并写了一篇名为“改号码不能乱来”的文章发表在了当时的《南方周末》上。
就在案件即将二审时,孔金荣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的记者陈杰看到她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文章后,希望了解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二审就要开庭了,您来旁听吧。”就这样,1998年5月27日上午,陈杰和新华社驻天津记者站及本地媒体各一名记者共3人来到了天津市一中院,准备旁听。
“当时他们已经进到法庭里面了,可很快又出去了,直到中午休庭也没回来,我很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后来,孔金荣才从陈杰那里了解到,尽管出示了记者证,但法院以案情简单、法庭面积太小为由拒绝了记者旁听的要求。
C结局
法院院长登门致歉
认为法院的做法有悖于《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的规定,5月31日,陈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一案公开审理拒绝记者旁听》的文章。文章中写道:在第六法庭,一名审判员称:以当事人朋友的身份可以旁听,记者不可以。有记者说:“这是公开审理,应允许公民旁听。”审判员答:“我们有我们的规定。”女审判长到庭后,反复地说:“记者出去,我们马上要开庭。”为避免争吵,维护法庭秩序,3名记者退出法庭。记者找到第一中级法院办公室的一位副主任,再次要求旁听正在进行的庭审,还是没能得到准许,直至11时许,记者始终未能旁听这次公开审判。
《南方周末》很快转载了这一消息并配发了评论,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当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来到天津对司法工作进行调研,并专门旁听了3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一中院院长带着相关人员向3位记者登门致歉。陈杰告诉记者,经历了这次事件,天津的公开审判才算是真正开始全面铺开。“前一阵子,一中院邀请记者座谈时,我们还提到了当年的情景。已经过了10年,回想起当时,还真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感觉。那次事件之后,包括一中院在内的天津法院,更加重视公开审判及媒体监督了,这的确是一个进步。”
孔金荣的案件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她再次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1999年,经过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天津电话局改制后的天津电信向孔金荣赔礼道歉,并补偿经济损失1000元。孔金荣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她除了为得到那句等待已久的道歉兴奋外,也为自己的经历成为促进法治进步的一个元素感到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