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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我国有集体林地1.7亿公顷。怎样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定》提出,这对于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决定》要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第二,明确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明晰产权。二是放活经营权。三是落实处置权。四是保障收益权。
第三,制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二是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三是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四是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五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业专业协会,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