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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大河报)以《电台交友不慎女教师身陷艳照门》为题报道了南阳市一个财政所的国家工作人员郭新桥,冒充未婚男子通过电台交友将南阳某中学教师叶子强奸,并以散发其裸照相威胁,诈骗叶子11万元。昨日宛城区检察院以郭新桥涉嫌犯强奸罪、敲诈罪对其批准逮捕。
南阳市卧龙区英庄财政所国家工作人员郭新桥于2005年11月通过电台交友热线与南阳市城郊某中学女教师叶子(化名)相识。已结婚生子的郭新桥以自己未婚的身份骗取了叶子的好感,两人于2006年1月如约见面,并于当晚同住到一个房间。此后不久,叶子打探到了郭新桥的实际情况后提出分手,但却遭到了郭新桥的坚决反对。
2006年3月5日夜里,郭新桥跑到了叶子所在的学校,用一辆出租车将叶子拉到了他的住处,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拍下叶子5张裸体照。
从此之后,郭新桥时时以持有裸照为由逼其继续交往,他以散布裸照为由敲诈叶子11万元。2008年10月11日,当该男子到女方学校欲再次散发裸照时被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的民警抓获,郭新桥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