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一轮的参合周期已经来临。西青区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两次调整后,今年又进行第三次补充调整。从2009年1月1日起,筹资额由原来的180元调整为220元,市、区、街镇三级财政的筹资额分别由原来的30元、70元、50元调整为40元、85元、65元,农民个人30元筹资额不变,从今年起,该区以30%的增幅提高筹资标准,让更多农民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