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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本市河东区二号桥街宁月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所居住的小区内路灯不亮,至今已持续了六七个月的时间,一直得不到解决。另外,小区排水设施老化,污水跑冒非常严重。就这些问题,小区部分居民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进行反映,请他们出面进行协调,但效果并不理想,小区原开发商也一直不愿露面,所以此事拖延至今。
在此,我呼吁相关单位积极出面帮助我们协调此事,使我们小区内的路灯早日亮起来。
曹先生
附记 接到这封反映社区路灯问题的来信后,记者首先拨通了反映人曹先生的电话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曹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宁月花园小区规模较大,小区内共设有近百盏路灯,过去一直是使用正常的,而现如今这些路灯已经完全失去了照明的作用,形同虚设,这一状况自今年入夏以来持续至今。由于路灯不亮,入夜后整座小区漆黑一片,车辆失窃案件时有发生,同时这也给社区居民夜间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不仅如此,宁月花园小区的排水问题也存在着极大的隐患。该社区自建成以来,其排水管道始终没有与城市排水设施并网连接,日常的污水排放和疏通工作都由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由开发商来出经费。因为缺乏专业的疏通和设备老化等问题,今年雨季,就曾出现过污水严重跑冒外溢的情况。
随后,记者与宁月花园社区居委会取得了联系。据该居委会的何书记介绍,小区的开发商是天津开发区新中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嘉越物业公司于2003年进驻到该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小区刚建成时,由于开发商未办理民用电配套手续,居民自入住以来,一直使用工业用电,当时的路灯用电也是如此。2007年夏季,宁月花园小区完成了补建正式电的工作,居民用上了“一户一表”的民用电,从此与社区内的路灯用电区别开来。如果当时开发商采取路灯托管的方法,今后所涉及到的一切管理和养护方面的问题都将由路灯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但由于托管交接涉及到一笔费用,开发商并没有选择这条途径。此后又因为开发商长时间拖欠缴纳路灯照明的电费,电力部门停止了供电,最终导致了宁月花园小区内路灯长期不亮的结果。此外,该小区的排水问题也属于开发商的另一遗留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物业公司长期用水泵抽水排污也并非是一种长久之计。
何书记还介绍,居委会曾联合街道办事处以及区里有关职能部门,多次就宁月花园小区路灯不亮的问题出面进行协调。关于路灯所需电费的问题,他们也曾提出过由社区居民共同均摊的建议,但居民们普遍表示不能接受。大家认为既然已经交纳了物业费,这笔费用就应该由物业公司从物业费里划拨,而不应该再单独设立收费项目。由于开发商不能从根本上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在做协调工作时也感到十分无奈。
随后,记者又与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李先生向记者介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上,明确指出了小区内的路灯是由开发商负责终身维保的,这其中包括所需电费的缴纳以及照明设施的养护等内容,物业公司对此不负有责任。另外,该小区0.4元/㎡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严格按照本市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管理办法而制订的,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上也都注明了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范围,而小区路灯所需的电费并不包含在物业费里。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排水用的电泵和所需的电费是由开发商提供和支付的,物业公司出人力进行日常的操作,一旦电泵出现问题,或是开发商终止了这笔费用的支出,整个小区的排水系统将陷入瘫痪的局面。
截至发稿日为止,记者仍然无法与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天津开发区新中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宁月花园小区的路灯和排水问题能否彻底解决,除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专业经营服务单位的通力协调外,还有待于开发商从根本上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