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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0日以《医生“走穴”走出大麻烦》为题,报道了天津医院执业医师于某某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外出会诊参与手术,造成患者术后钢板断裂的问题。此报道引起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近日从天津医院获悉,天津医院、天津医师协会、天津市卫生局都对于某某做出处理决定。
经市卫生局、武清区卫生局联合调查,证实2007年11月于某某医师确实未经医院批准,在未办理会诊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到武清区王庆坨医院参与并指导了患者张培银的手术,造成不良后果。此行为违反了卫生部关于外出会诊管理的规定。
为严肃纪律、教育大家,天津医院及时做出了关于于某某同志擅自外出会诊手术处理决定,给予于某某“暂停临床工作岗位聘任六个月;解除科主任职务的聘任;降级使用,由临床三级降为临床二级岗”等项处理。
为此,我市医师考核机构天津医师协会,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认定于某某在本考核周期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市卫生局决定在天津医院对于某某医师暂停工作岗位聘任六个月期限内,暂停其医师执业活动,并责成天津医院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