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昨天开始。执法人员强调,一名执业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行医,即使是名副其实的医生,同时在多家医疗机构出诊,也是非法行医,必须予以禁止。
何为医生“走穴”?
因为医疗资源在不同的医院或不同的地区存在不平衡,所以,曾几何时,医生“走穴”成了公开的秘密。所谓“走穴”并没有十分确切的定义,人们一般用它来指那些某一领域的知名医生到自己所在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出诊或做手术。
国家卫生部于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并在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由此可见,除了医院与医院间联系好的会诊以外,其他医院与某个医生的私人约定会诊都是不被允许的,可以理解为“走穴”。
“走穴”情况个别医院仍存在
此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涉及18个区县的所有二、三级医疗机构,市内六区还将被抽取两个街,其他区县抽取街、乡各一个,被抽中街乡内的所有医疗机构都要被纳入检查范围。记者昨天随队对和平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看到此次检查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合法性、医务人员的合法性和诊疗机构的合法性三大类,共25小项。虽然检查涉及到的医院都是三甲医院,没有发现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一般小医院容易出现的非法行医行为,但是,聘请著名专家在不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况下到医院出诊,这种情况在个别医院仍然存在。执法人员提醒,一名执业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行医,即使是名副其实的医生,同时在多家医疗机构出诊,也是非法行医,必须予以禁止。
发现“走穴”可拨24321188举报
据介绍,过去执业医师“走穴”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医院为了招揽患者,从不同的医院甚至是外地医院聘请专家到本院出诊,美其名曰方便患者。但是,医生“走穴”有很多弊端,如出现医疗事故以后,患者的赔偿问题难以解决;被聘医生临时出诊,因为不熟悉新医院的检查手段、药房药品,执业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执法人员提示,如果根据医疗需要,医院确实有必要引进医生,应该及时变更医生的执业地点,保证医生执业行为的合法性。执法人员提醒患者,就诊时最好找本院的医生就诊,一旦发现有外院的医生“走穴”,可以拨打电话2432118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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