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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在历届的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为保障、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地方性法规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审议11件地方性法规案,其中表决通过了就业促进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办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共9件地方性法规,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了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特别是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二是加强对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立法工作各个环节规范有序。三是推进民主立法,将人大代表集中要求的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吸收人大代表参加法规草案的审议,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使法规更加贴近实际、符合群众需要、适应社会需求。四是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需要几条就规定几条,能规定几条就规定几条,不追求大而全,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地方性法规与天津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五是改进立法调研工作,对每一个立法项目都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在统一审议法规草案之前,对涉及的相关专业问题进行集体调研,增强了审议的针对性。六是通过法规解读、答记者问、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关系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法规实施的群众基础。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实效明显增强。开展1项执法检查,听取或审议13项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政府规章16件,确保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实施,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视察滨海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进展情况,对滨海新区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全力支持滨海新区更好更快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报告,视察设施农业建设和畜牧业发展情况,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农村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加强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监督,及时听取和审议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报告,针对地震灾区的经验教训深入开展调研。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报告,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推动城市功能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对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视察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情况、迎奥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道路整修、绿化提升及高速路建设工程情况,对社会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监所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共办理群众来信778件,其中办理全国人大交办的群众来信33件,接待来访2502人次,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将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穿于监督的各个环节。一是围绕全局抓大事。听取或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执法检查,都是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二是注重增强监督的实效。搞好前期调研,明确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反馈,着力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三是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以及“一府两院”整改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和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把提高新一届代表的能力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代表进行了3次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培训,为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的26件议案,全部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形成处理意见,并向常委会作出报告;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700件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工作满意率达99.7%;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68件建议,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搞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建了13个代表专业组,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发挥了专业优势。组建了19个选举单位代表组,为有效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了组织保证。召开市情通报会和代表与市长座谈会,为代表提供政情社情资料,帮助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联系在基层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加强选举单位代表组工作、规范聘请市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代表履职情况记录等制度,在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为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接受监督搭建平台。积极做好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的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我市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为代表参加会议作好准备。召开在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就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听取意见和建议。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促进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以“五个创新、三个提高”为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切实搞好学习调研、检查分析和整改落实。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统一思想、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方法创新、工作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机关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和改进作风的必要途径,确定重点调研课题,进行检查推动,相互学习交流,积极运用调研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了70多次专题调研和知情性调研,为市委作出决策和市政府推动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注意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召开了座谈会,对充分认识性质作用、搞好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对机关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注意分析研究机关建设面临的任务和干部队伍现状,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在人大工作实践中锻炼和考察干部,使机关干部做到一专多能,不断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