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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法院继续瞄准更高标准,赋予建设现代气息规范化法院新的时代内涵,明确提出2009年要在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在落实司法为民方面取得新成效。继续顺应司法需求,完善诉服中心便民细节。扩展速裁案件范围,提升速裁机制利民空间。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完善执行工作护民效果。突出滨海法庭服务油区特点,全方位提升法庭服务油田建设的能力水平。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的方针,畅通涉诉信访亲民途径。在提高化解矛盾实效方面取得新成效。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更加注重维护稳定。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更加注重和谐司法。依法妥善处理涉“三农”案件,密切关注涉及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团购房屋等相关纠纷,更加注重保护民生。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取得新成效。狠抓审判宏观指导、狠抓审判督察职能、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狠抓绩效管理考核。在提高司法透明度方面取得新成效。打造优质审判,深化“办精品案件、做知名法官”活动。在法院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项禁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