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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近日推出了帮扶企业八大措施。
一是按照最高法院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政策和市高院的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纠纷案件,努力实现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对涉及企业经济发展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组织法官深入企业上门服务,提供司法帮扶。三是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调解、释法析理,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尽可能促进诉讼双方和谐,达到“双赢”,案结事了。四是积极探索并运用新的执行措施和方法,妥善保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缓解企业生存压力,解决难以执行的金融案件。五是对帮扶企业涉讼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掌握案件情况。对企业清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掌握好审判尺度,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目的。六是对涉及帮扶企业的案件,及时与市帮扶工作组协调沟通。在审判、执行中,重要、急难问题随时与帮扶工作组联系,合力解决。七是针对帮扶企业在审判、执行中暴露出来的内部管理问题和经营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八是对现有的审判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庭长审理案件力度,对新立的涉及帮扶企业的案件,原则上由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执行案件实行庭长、副庭长包案。
为了将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一中院已开始对正在审理和执行的涉及市级帮扶企业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能尽快结案;存在困难,经协调努力可以解决;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解决等三种情况分类整理,归纳出问题和原因,逐案提出解决措施和工作目标。目前,已经梳理出涉及80家市级帮扶企业的案件130余件。该院还将集中召开涉诉市帮扶企业领导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案件的办法,为尽快审理或执结案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