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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21时左右,南京中北巴士公司公交司机王建强偷偷驾驶单位的公交车,在行至南京花木公司车站时,故意猛打方向盘,撞死了骑着助力车与其平行行驶的一名男子。公交车将该男子连同助力车卷入车前门的踏板下拖行5公里后,才停下。另有一名年轻女子也被其撞伤。经公安部门调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王建强是因为对单位不满而故意撞人。王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消防队员努力将被害者尸体移出 |
现场示意图 |
-现场
第一现场连撞两人
13日21时左右,出租车司机顾师傅驾车行至南京花木公司车站时,发现左前方一辆114路公交车突然向右猛转,接着听见一声巨响,公交车右前轮下冒出星星火花。他看见车轮前卡住了一个黑糊糊的物体,公交车没有减速,继续前驶。
“哐!”又是一下,一个年轻女子被公交车碰倒在地。公交车又突然向右猛转,加速朝龙蟠路隧道开去。
顾师傅加速追了上去,并掏出手机报警。此时,他还不知道,公交车的第一次撞击,就将一个骑助力车的人卷到右前轮下,并将其连人带车卡在车轮前拖走。
撞人公交一路狂奔
追赶途中,顾师傅不停闪着大灯,并朝窗外大喊,但公交车司机没有减速。
追到建宁路,一辆桑塔纳2000私家车主也加入追赶。“这辆车跟我并行时,驾驶员朝我大喊,‘车下卡着一个人!’”顾师傅说。
两车冲上去,出租车在左,桑塔纳在右,两人边挥手边喊:“停下!停下!车底下有人!”但公交车继续逃逸,并且左右变道,企图撞击追赶的两辆车。
公交车逃到西站货场后,向左驶上钟阜路,又连闯红灯,冲上黑龙江路,向东逃去。两辆车紧追不舍。在黑龙江路上,公交车又开始撞击追赶车辆。途中,又有几辆出租车加入追赶行列。
拖行被撞者五公里
在中央路和黑龙江路口,一辆出租车司机和一辆奥迪A4轿车正并排通过。公交车闯过红灯,连续撞到这两辆车后,向北冲去。
公交车驶出20多米后,顾师傅终于冲到公交车前面,逼停了公交车。司机从车上跳了下来,跑到路边的治安巡逻室:“我报警,投案。”
民警赶到后,立即封锁了现场。公交车内空无一人。右前轮前,被卡的助力车还亮着车尾灯,死者已经血肉模糊。从车轮往后,一道血痕向南延伸。从第一现场到车被逼停,公交车将被撞者连人带车拖行了约5公里。
-对话
我故意杀人了
肇事司机下车后来到路边的治安巡逻室。他承认没带驾照,也没带行驶证。以下是记者跟他的对话。
记者:发生什么事了?肇事司机:我故意杀人了。
记者:你姓什么?
肇事司机:我姓王,叫王建强,住在白下区,是中北公司外聘驾驶员,已经开了10年了。
记者:你为什么要故意杀人?
肇事司机:我是有意杀人的。我们单位领导一直欺负我。
记者:你知道后果吗?肇事司机:我不晓得后果,但我不想活了。
记者:车上有乘客么?肇事司机:没有,我是偷开出来的。
-通报
司机泄愤故意撞人
南京市政府14日召开新闻通报会。据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局长司军介绍,经现场初步调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中北巴士公司汽车五队司机王建强,因为对单位不满,将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内的一辆114路大客车开出场区故意撞人,造成1死1伤。
目前,王建强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刑事拘留。司军表示,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王某将被处以重罪。
据司军介绍,死者为47岁的玄武湖公园管理处职工孙国富,句容人,此案中的另一名受害人是下关28岁的市民李某,其手臂轻微擦伤。
司军透露,王建强否认事发前曾饮酒,他一再向警方表示“对自己一时的冲动行为非常后悔”。
公司承认管理失误
南京中北巴士公司总经理王辉介绍,王某于1999年进入公交司机队伍,平时性格比较孤僻,不太喜欢讲话。2008年7月10日,他与另外一位驾驶员杨某发生纠纷,将其打伤。后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但王某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事发后一直到年底,公司未让他上班,将其作为病假处理。今年1月,王某要求上班,但车队考虑他的情绪没有稳定,以代班的名义给其发工资,但未让他正常出车。今年4月10日,派出所再次要求进行调解处理,王某依然拒绝调解。事发当日,王某到公司无理取闹,后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19时30分,王某偷偷从单位开出了一辆公交车。
王辉承认,场站管理存在漏洞。公司停车场每天要停放800到1000辆公交车,为了便于车辆管理和消防疏散,所有停放的公交车钥匙都不会拔下。王辉说,傍晚八九点钟,正是车辆进出场站的高峰,门卫又有疏忽,王建强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将车偷开出来。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郑永亮表示,将做好死者和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已要求中北公司及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